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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继续实施
发布时间:2010-03-12 已被阅读
    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,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。201018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明确: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,至20101231止;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131。汽车摩托车下乡具体政策及操作办法仍按《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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